(废止)印发中山市创业指导专家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人社发〔2011〕269号)
各人社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精神,引导和鼓励劳动者通过创业实现就业,积极营造我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环境,根据《印发中山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中山市创业指导专家服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陈伟文,联系电话:88323349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中山市创业指导专家服务管理办法
为积极引导和鼓励劳动者创业,激发全社会的创业热情和活力,全面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决定组建中山市创业指导专家服务团队,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服务。
一、创业指导专家征集对象
身心健康,有奉献精神,热心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设计、战略策划评估、场地评估、开业指导等服务的专家学者、教授、职业培训师、创业培训师、会计师、律师、审计师、经济师、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企业法人(含非企业法人)、行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政府工作人员均可申请。
二、创业指导专家招募聘任
符合征集对象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中山市创业指导专家推荐表》,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颁发聘任证书。聘任期为3年,聘任期满后可续聘。
三、创业指导专家的任务
以网上咨询指导、***指导、一帮一结对子等形式,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创业项目设计、创业场地评估、战略策划评估、创业初始期全程援助服务。
四、创业指导专家资源库
有创业愿望的人员,可登录中山市创业就业服务平台,(网址:www.gdzs.cyjyw.gov.cn),获取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信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创业指导专家资源库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对创业专家信息进行评估及更新。
五、扶持政策
㈠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本市户籍人员,拟在本市创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免费享受创业指导专家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创业项目设计、创业场地评估、战略策划评估、创业初始期全程援助服务。
㈡创业指导专家与上述创业者建立结对帮扶,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创业项目设计、创业场地评估、战略策划评估、创业初始期全程援助服务,创业者稳定经营1年的,给予创业指导专家1000元补贴。
六、创业专家指导服务流程
㈠预约申请:创业者需要创业指导专家提供创业服务时,须先预约登记。
㈡预约方式:登陆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点击中山市创业就业服务平台网,填写《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咨询服务预约登记表》。
㈢专家匹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根据创业者的需求匹配一位合适的专家,并在两周内通过电话予以回复。
***:中山市创业指导专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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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中山市创业指导专家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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