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实行网上查验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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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11月28日发表
各单位/个人: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的管理,方便各单位和个人对参保证明的真实性进行查验,我局定于起,开通社保参保证明网上查验服务,并对社保参保证明格式进行改版,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各单位或个人需要对社保参保证明进行查验的,可登陆我局网站http://www.gdzs.lss.gov.cn,凭打印流水号、参保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纳税编码验证参保证明的真伪。
2.我局开具的社保参保证明印章名称由原来的“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业务专用章”统一变更为“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参保证明专用章”。
敬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留意和相互知照。如有疑问,请致电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或到各镇区人社分局业务前台咨询,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负责最终解释。
特此通告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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