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2011年军转安置考试考核公告
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和市委对中山市2011年度军转安置工作意见的有关批示,2011年对进入我市各级机关单位的计划分配军转干部,以考试考核、双向选择的办法进行安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考核对象
(一)对进入中山市安置的团级职务(含处级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下同)军转干部,统一进行考核。
(二)对要求进入中山市各级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安置的营级及以下职务(含科级及以下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下同)军转干部,进行考试考核。
二、考试及考核方法
(一)考试。
1、报考对象:
2011年符合我市接收安置条件,要求进入中山市各级机关单位安置的营级及以下职务军转干部。
2、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7月21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考试院(中山市民生路38号,市政府民生办公区二楼15号窗)
报名要求:
(1)报名时携带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彩相3张;
(2)现场填写《中山市2011年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考试报名表》;
(3)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仍不报名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考试时间:
7月28日(星期四)到市人力资源考试院二楼15号窗领取准考证。
8月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试(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考试内容:
根据粤人考〔2011〕46号文的要求,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5、考试形式及相关事项:
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由省人事考试局统一命题)。考试的具体工作由市人力资源考试院负责。考试成绩在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公布,考生按准考证号码查询考试成绩。
6、考试注意事项:
(1)提前15分钟到场,即8:45分进场完毕;
(2)军转干部凭准考证及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身份证进场,对号入座;
(3)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作弊者取消考试成绩。
(二)考核。
考试前由市军转办审查档案材料进行考核评分,团职转业干部的考核基础分为50分。考核分数在考试报名现场公布(评分标准见***)。
(三)考试、考核综合成绩评定办法
考试分数和考核分数相加得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考试分高者优先;考试分也相同的,军龄长者优先)。考试考核综合成绩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dzs.lss.gov.cn公布。
团级职务军转干部采取考核方法得出综合成绩。营级及以下职务军转干部的考试得分与考核得分各占50%,考试分数和考核分数相加得出综合成绩。进机关安置比例为全市计划分配数的85%,以此划定合格线。
(四)有关说明
1、团级职务军转干部考核后,发给《中山市军队转业干部考核合格证》,参加机关单位在指令性计划安置范围内进行的双向选择;对综合成绩合格的营级及以下职务军转干部,发给《军队转业干部进入广东省各级机关考试合格证》参加机关单位双选;成绩不合格的,进入事业单位的指令性安置。
2、凡机关单位不得接收未取得《合格证》的军转干部。
四、安置体检
(一)体检对象。
符合中山市接收安置条件的2011年计划安置军转干部。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8月13日上午8:00在市博爱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时携带军官证和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2、市军转办现场核对军官证和《体检表》。所有项目检查完后将《体检表》交回体检中心总台;
3、体检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安置资格;
4、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安置资格。
五、参加双向选择会。
组织接收单位与军转干部参加双向选择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军转干部按考试考核综合得分高低依次分批进场参加双选。军转干部每人只能选择3个以内的单位投送双向选择表和自荐材料。选择公安部门的,应符合人民警察有关身体条件等要求。对少数接收单位有特殊专业要求的,经市军转办确认,军转干部应当具备相应条件。
双向选择会后,各单位将同意接收的人员名单报市军转办,如同时有两个以上单位同意接收,则由军转干部本人确定一个单位。签名确认后,不得更改。
未能实现双向选择的军转干部,实行指令性安置落实。
本人放弃选择单位资格,拒不参加选择单位的,市军转办根据实际情况,在其他军转干部选择之后的剩余计划范围内指令性安置,不服从组织安排,拒不报到的作退档处理。
***:1、中山市营级以下军队转业干部进入机关考试报名表
2、中山市2011年度军转干部安置考核计分表
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
中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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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军转干部进入中山市各级机关考试报名登记表.doc 点击
***2中山市2011年军转干部安置考核计分表(空白表).xls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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