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首届中山市创新型科技人才突出贡献奖和中山市爱才重才奖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中委〔2010〕7号)精神,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我市决定开展首届中山市创新型科技人才突出贡献奖和中山市爱才重才奖的评选活动,表彰奖励为我市做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型科技人才(团队)和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优异成绩的用人单位。对获得中山市创新型科技人才突出贡献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获得中山市爱才重才奖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团队)或企业的申报材料请于2011年6月24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选范围、条件和工作程序可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gdzs.lss.gov.cn)点击查询。
联系人:何凌川、萧湛锋,联系电话:88872232、88230677
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二O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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