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中府办电〔2010〕3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为保障企业职工在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保证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局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倡议企业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引导和督促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和落实夏季工作场所防暑降温各项措施。
二、市镇两级劳动监察机构要按照《通知》要求,将防暑降温工作作为近期劳动监察重点内容,加强对企业超时加班加点行为的检查,禁止企业延长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工作时间,督促企业严格控制非高温作业人员加班加点。
三、局属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粤劳社〔2007〕103号)和《关于非高温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的意见》(粤人社发〔2010〕19号)等有关高温津贴文件解释和执行工作。
如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将情况反馈局劳动关系科。
联系人:刘鹏,联系电话:88384968,传真号码:88268122。
二○一○年
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受副热带高压控制,近期我市连续出现高温天气,从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切实加强对高温暑期安全生产及群众防暑降温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抓好防暑降温、安全生产和正常生产生活保障工作。针对高温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各镇区、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加强指导,及时协调解决生产单位和人民群众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确保全市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的稳定。
二、狠抓防暑降温措施落实
各镇区、各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对当前的防暑降温工作作出有效部署和安排。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管理、医疗卫生等部门及工会组织要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劳动保障和生产调度,做好医疗保障服务,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教育部门要做好学生的防暑降温和暑期安全工作,尤其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学生因戏水、游泳造成的安全事故发生。有关部门要努力做好交警、建筑工人、环卫工人等室外工作群体的防暑降温工作。新闻媒体要采取各种有效的宣传方式,普及防暑知识,帮助城乡群众科学做好防暑工作。物价、工商部门要监测好高温暑期人民生活必需品和重要商品的市场供应、价格动态,掌握市场信息,防止发生市场异常波动,保证市场供应平稳有序。卫生防疫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卫生的检查,严防群众中毒事件发生。交通运输部门要增加降温设备,做好旅客停留及旅途中的防暑降温工作,为司乘人员和旅客营造良好的工作和乘候车环境。民政部门要做好五保户、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孤老烈属、孤老复员军人的防暑降温工作。
三、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各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正确引导生产单位针对夏季安全生产的特点,切实组织好工业生产,做好电力、运输、市场、安全、生产资料等方面的综合协调和统筹调度。引导生产单位和驻军警部队合理安排生产班次、劳动时间和训练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禁止延长高温作业工种的工时,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要加强对燃气、供电、化工等企业和车站、客运车辆、商场、学校等公共聚集场所以及油库、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监管,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安全事故。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防止因高温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加强农业生产的防高温工作
各镇区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指导农户做好夏种作物的种植和管护,尽量防止高温天气造成农业生产减产减收。切实做好对动物养殖行业的防暑降温工作。持续高温会对畜、禽、水产等动物养殖行业造成损害,各相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做好防范工作,农业科技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做到科学养殖、科学防暑。
五、积极做好防台风的准备工作
目前我市已进入热带气旋多发季节,各镇区要严密关注天气变化,注意做好防风工作。气象部门要做好气象预测预报工作。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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