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中山市第一批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通知
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创业培训工作,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完善创业带动就业机制,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创业培训机构认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09〕1号)文件精神,经专家组考核评估,认定中山市技师学院、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中山市现美职业培训学校、中山职业技术学院、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为“中山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主动、热情地为愿意创业的人员提供创业培训并做好后续***服务工作。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及创业人员的创业能力,使他们能成功创业。认真建立创业培训台帐及报表制度,开班前要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送培训方案(包括培训起止时间、地点、人数、培训模式、创业项目、后续***服务等),经核实批准后,方可实施培训。广大有志创业的人员可在公布的定点机构参加创业培训,提高自身的创业能力。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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