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日报每人每月至少增170元
日期:[2014年3月27日] 版次:A1 版名:新闻-头版 稿源:[中山日报]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从2013年10月起,对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退休人员发放缴费年限津贴,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计发4元。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基本养老金至少增加170元,并于今年4月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日前,我市贯彻落实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津贴完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从2013年10月起,对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退休人员发放缴费年限津贴,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计发4元。从2014年1月1日起,对2013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和2014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基本养老金至少增加170元,并于今年4月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通知》规定,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定额增加97元基本养老金;再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基本养老金月标准5%的比例定比增加养老金。在普遍增加养老金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的专项津贴保留原标准继续发放 (含2014年新退休的企业高级职称人员),专项津贴标准为:正高级职称的月标准为1000元,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技师)月标准为800元;对2014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养老金960元。
我市还下发了《关于2014年度调整 "农转城"退养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对2013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农转城"退养人员和2014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农转城"退养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具体办法为:每人每月按照企业退休人员定额增加额的51.4%即50元定额增加基本养老金;再按企业退休人员定比增加标准即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5%的51.4%定比增加养老金。在普遍增加养老金的基础上,对2014年6月30日前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退养人员发放一次性养老金960元。同时,提高"农转城"退养人员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由原来的不低于600元提高至不低于660元。
作者:记者:吴娟 通讯员: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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