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中职生免学费范围扩大到农村户籍
南方日报讯 (记者/罗丽娟 通讯员/杨霞)根据《中山市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和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办中职学校免学费范围将扩大到农村户籍,而从2012年秋季开始收取的费用,目前开始进入填表申请阶段。
昨日,市人社局技工教育和人力资源市场科对这一方案进行了解读。据统计,中山全市共有11所教育系统的中职学校将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退还1.5学年的学费,3所人社系统的中职学校因从2013年秋季开始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免收学费,故仅退还1学年的学费。
数额▶▷每年财政补贴8000万元
《方案》提到,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中山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同一学生享受免学费不能超过三年。
其中,涉农专业范围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教职成〔2010〕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及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确定,包括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专业等3个专业。
人社局技工教育和人力资源市场科科长盛远中透露,据初步预测,全市约3万多中职生符合补贴条件。其中,教育系统的公办中职学校学费约2300元/学年,人社系统的三所技工院校中,公办技校学费介于3500-4500元/学年之间,民办学费则相对较高。据测算,全市1.5学年学费补贴共计1.8亿元。
退费▶▷民办每人每年2500元
据透露,补贴范围覆盖新老中山人。其中,本市户籍学生按户籍地计算;非本市户籍学生按监护人(监护人其中一方,下同)在中山市参加社保所在地计算,监护人在中山市无参加社保的按有效居住证所在地镇区计算。市财政给予20%补助(功能类镇区市财政不予补助),补助经费按就读地学生人数计算拨付;而非本市户籍学生其监护人在中山市既无参加社保又无有效居住证的,免学费所需经费由办学地镇区全额负担。
另外,补贴办法按公办学校的退费标准为学校向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实际收取的学费,收多少,退多少;民办学校退费标准为财政免学费补助标准,即每人每学年2500元。目前,各学校已启动退费申请填表程序,待相关部门审核后,预计今年7月前可进入学费发放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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