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部分地产新药暂时纳入医保支付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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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11月27日发表
为促进全省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制度改革会议要求,经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并通过专家评审,拟将部分地产新药暂时纳入医保支付,现对专家评审推荐的药品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6年12月26日—12月31日。
联系电话:0531-68695408
邮 箱:sdsjmylbx@163.com
***:药品名单
药品目录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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