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10月2018年9月青岛市首席技师津贴发放信息核实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10月-2018年9月青岛市首席技师津贴发放工作,更好地服务人才成长,现就做好信息核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实范围
(一)第五届青岛市首席技师(核实时间为2017年10月-2018年4月);
(二)第六届青岛市首席技师(核实时间为2017年10月-2018年9月);
(三)第七届青岛市首席技师(核实时间为2018年1月-2018年9月)。
二、核实内容
(一)工作岗位变动情况。离开本市或者离开荣誉获评时的职业工种一线岗位工作的按规定停发津贴。仍在荣誉获评时所在单位、原职业工种一线岗位工作的,只需按要求填表上报。工作单位或从事职业工种发生变化的,除填写表格外,须写出书面说明,加盖公章后与表格一并上报。工作单位和从事职业工种发生变化的包括以下情况:
1.仍在荣誉获评时所在单位工作,已离开原职业工种一线岗位的;(含退休返聘的)
2.离开荣誉获评时所在单位,到本市辖区内的其他用人单位办理就业,并在原职业工种一线岗位工作的;
3.离开荣誉获评时所在单位,到本市辖区内的其他用人单位办理就业,不再在原职业工种一线岗位工作的;
4.到非本市辖区内用人单位就业的(以所在单位纳税地为依据判断);
5.失业;
6.退休;
7.去世;
8.其他。
(二)是否获得更高层次技能荣誉,在4年管理期内获评山东省首席技师和青岛市拔尖人才的。
三、责任分工
中央、省驻青单位和市直单位负责核实本单位的人员变化情况,其他单位的人员变化情况由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核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对核实情况组织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
四、有关要求
(一)青岛市首席技师荣誉是对我市技能人才在承担社会义务、做出自身贡献等方面的认可和奖励,是促进技能人才发挥作用、推动我市行业产业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相关信息核对上报工作,为津贴顺利发放奠定基础。
(二)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要在信息核实基础上,认真填写《青岛市首席技师津贴发放变化情况统计表》(见***),对工作单位、从事职业(工种)发生变化的要写出情况说明(明确原因、变化时间节点),并于10月31日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市南区香港中路11号市政府二期1703房间),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qdgjnrc@163.com。
(三)负责信息核实人员要认真负责,对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所有上报材料要由经办人员和分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对错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青岛市首席技师津贴发放相关信息核实报告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6日
(联系人:张信龙 联系电话:85912319)
***:青岛市首席技师津贴发放相关信息核实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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