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市人才引进落户办理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18年11月26日发表
根据省、市关于“一次办好”改革工作要求,为进一步简化我市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流程,自2018年12月1日起,我市人才引进落户手续统一到公安部门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再对落户资格进行审核。
根据《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8]13号),人才引进落户申请人须依次选择到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所在地公安分局申请落户,具体申报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人才引进落户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等仍按现行政策执行。
特此公告。
***:各区公安分局联系方式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2 11:56:2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