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2015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青人社办字〔2016〕37号
关于做好全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2015年度
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我局定于2016年3月至5月对全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2015年办学情况进行年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2016年3月15日至2015年5月20日。
二、年检范围
2015年12月31日前,经市、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
三、年检内容
2015年度民办学校遵守民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以及具体办学情况。重点围绕学校办学场地、专业设置、安全管理、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合作办学、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检查。
四、年检程序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2015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辖区内民办学校年检材料的受理和初审;市属民办学校由市、区市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复审、区市属民办学校由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审。各民办学校按照年检要求组织办学情况自查并提报年检材料。
五、年检方法和步骤
年检采取自查和复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由学校自查,再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具体步骤:
(一)学校自查阶段(3月15日前)
参加年检的民办学校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www.qdhrss.gov.cn)“工作通知”栏目,《关于做好全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2015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并按照年检要求,认真开展办学情况自查,据实填写年检有关材料。
(二)审查阶段(3月15日-4月30日)
1材料受理审核(3月15日-3月31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民办学校提报年检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民办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补齐。逾期未报送年检材料的,不再受理,视为未参加年检。
2现场勘验(4月1日-4月30日)
市、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审批权限对民办学校进行现场勘验。实地检查后,形成年检结论意见。
3年检结果
⑴民办学校办学条件达到规定的设置标准要求,在2015年度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照章程开展教学活动,管理规范,未发生违法违规情形的,认定为“年检合格”。按照审批权限由市、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学校年检报告书上加盖年检合格章,并将年检报告书、财务审计报告等材料整理存档。
⑵按照有关规定,存在变更事项而没有履行变更手续的,待履行变更手续后,符合年检要求,才能认定为“年检合格”。
⑶有下列情形之一,按照审批权限由市、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①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
②办学场地、设备设施等未达到规定标准的;
③本年度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者不按照章程规定进行活动的;
④未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的;
⑤群众来信和投诉较多,办学条件差、教学管理混乱以及发生违法办学行为的;
⑥未经审批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名称、培训专业、培训层次、办学地址等违规办学情况的;
⑦学校安全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
⑧发布未经审批机关备案或者与备案内容不一致的招生简章或者广告,存在违规招生、欺诈招生、损害学生利益的;
⑨拒不接受或者不按规定接受年检的;
⑩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⑷限期整改的民办学校要按照要求及时进行整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整改报告进行复查评定并出具意见。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认定为“年检不合格”。
⑸民办学校存在违规行为正在审查处理中尚无结论的,待结案后再给予年检。
(三)公告阶段(5月4日-5月20日)
年检工作结束后,市、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审批权限对所属民办学校2015年度办学年检情况进行公告,对不按照规定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按照规定予以撤销办学许可。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周密组织,加强沟通与协调,做好本辖区内民办学校的年检工作,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年检有关材料和统计报表。
(二)各民办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审批登记单位的审查,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如实填报有关年度检查的材料,认真履行年度检查的审查手续,并通过年检不断提高依法办学的自觉性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1.2015年度青岛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材料
2.2015年度青岛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报告书
3.2015年度青岛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申请表
4.2015年度青岛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情况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日
(联 系 人:崔挺初 杜金艳;
联系电话:82669239 82669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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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青岛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材料
1、《2015年度青岛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报告书》一式三份(可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www.qdhrss.gov.cn,进行网上)。年检合格后,按照审批权限加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章,市、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各一份存档。
2、《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年检合格后退回。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和会计事务所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会计事务所和学校公章)。
4、2016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审验结束原件退回。
5、2015年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存在特色和亮点的方面,可形成书面材料上报(自愿,一式二份),并加盖学校公章。
以上材料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年检结束后,由审批单位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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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年检报告书
(2015年度)
学校名称:(盖章)
联系人:联系电话:
报告日期:年月日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制
填报须知
一、本报告书提供计算机打印稿。
二、“是否同时在教育部门注册”栏,是指同一学校主体(或办学地址)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注册,同时又在教育部门审批注册。如没有则填“无”。
三、本报告书须经法定代表人、校长本人签字及加盖本单位印章方为有效。
四、本报告书采用A4纸打印,字号根据内容选定,字体统一采用仿宋,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五、专(兼)职教师情况可加页。
六、本报告书一式三份,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被年检单位各存一份。
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 | ||||||||||||||||
办学地址 | ||||||||||||||||
是否同时在教育部门注册 | 是否具有与办学许可无关的经营活动 | |||||||||||||||
法定代表人 | 现有教学面积(M2) | |||||||||||||||
学校校长 | 联系电话 | |||||||||||||||
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
办学担保单位 | 工商登记号 | |||||||||||||||
担保单位法人 | 担保单位电话 | |||||||||||||||
担保单位地址 | ||||||||||||||||
管理人员情况 | ||||||||||||||||
管理人员 | 姓名 | 岗位、职务 | 学历 | 职称(或职业资格) | 专(兼)职 | |||||||||||
理(董)事会情况 | ||||||||||||||||
理(董) 事 会 成 员 名 单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学校职务 | 职称(或职业资格) | 文化程度 |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许可专业情况
序号 | 许可专业名称 | 专职教 师人数 | 年培训人数 | 许可时间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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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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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兼)职教师情况 | ||||||||||||
任课 专业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职/ 兼职 | 是否投保 | 投保单位 | 职称(或职业资格) | 是否具有教师资格证或上岗资格证 | 本校 任教 年限 | 是否还在其他学校任教 | 其他任教学校(如实填写,有几个添几个) |
说明:请按照审批的专业填写,每个专业必须填写。
2015年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统计报表
在职教职 工总人数 | 在职管理 人员人数 | |||||||||||||||
专职教 师人数 | 兼职教 师人数 | |||||||||||||||
2 0 1 5 年 度 培 训 情 况 | 培 训 人 数 | 女性 | ||||||||||||||
培训收入 | 元 | 财政补助 | 元 | |||||||||||||
职业培训补贴 | 元 | |||||||||||||||
按培训对象分组 | ||||||||||||||||
劳动预备制学员 | 失业人员 | 农村劳动者 | 在职职工 | 其他人员 | ||||||||||||
按培训期限分组 | ||||||||||||||||
六个月以下 | 六个月至一年 | 一年以上 | ||||||||||||||
结业人数 | 就业人数 | |||||||||||||||
结业人员经鉴定获取证书情况 | ||||||||||||||||
初级职业资格 | 中级职业资格 | 高级职业资格 | 技师职业资格 | 高级技师资格 | ||||||||||||
年检结论
报 告 人 承 诺 | 我校承诺: 1、本报告书上述内容均真实准确; 2、按照国家规定开展许可业务,不从事与办学无关的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学校 校长(签字、盖章) |
业 务 主 管 机 关 检 查 意 见 | 经办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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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青岛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申请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学校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
学校地址 | 法人代表 | ||||
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
网址 | |||||
年检提交材料情况(以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填写) | |||||
编号 | 提交的材料 | 审查情况 | |||
1 | 《2015年度青岛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报告书》一式三份 | ||||
2 | 《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 ||||
3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和会计事务所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会计事务所和学校公章) | ||||
4 | 2016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证》原件和复印件 | ||||
5 | 具有特色和亮点的方面书面材料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实地勘验(规范)情况 | |||
1 | 办学场地条件达标情况 | ||
2 | 门头标识统一规范情况 | ||
3 | 培训项目、收费标准明示情况 | ||
4 | 安全、消防等设施配备符合要求情况 | ||
5 | 学校档案管理情况 | ||
6 | 是否开展与办学无关的对外经营业务 | ||
7 | 专业设置情况 | ||
8 | 广告宣传是否符合规定 | ||
区 市 人力资 源社会 保障部 门意见 | 年 月日 | ||
青岛市 人力资 源社会 保障部 门意见 | 年 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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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青岛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情况表
填报单位(章): 日 期:
序号 | 学校名称 | 办学地址 | 法 定 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工作人员情况 | 2015年度培训情况 | 年 检 意 见 | |||
总 数 | 教师 人数 | 培训人 员总数 | 结业人 员总数 | 取得职业资 格证书总数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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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签字): 联系电话:
说明:1.此表由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填写,并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签字、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2.年检意见填写:合格、限期整改、不合格。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3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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