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青岛市南纬五路社区卫生服务站医保社区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有关问题进行公示的通知
关于对青岛市南纬五路社区卫生服务站医保社区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有关问题进行公示的通知
关于对青岛市南纬五路社区卫生服务站医保社区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有关问题进行公示的通知
依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医疗保险社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青人社字〔2014〕68)号有关规定:
1、拟取消青岛市南纬五路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090****7020211B2001;法定代表人:王宏力;地址:市南区台西一路8号;《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编号:50023)的医保社区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2、拟将青岛市南纬五路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3340***********17B2001;法定代表人:徐玲玲;地址:市南区台西一路8号)纳入医保社区定点医疗机构。
现对以上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正式发文公布。
如果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反映,反映问题可通过来人、来电或来信等形式,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反映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必要时应提供真实证据。反映内容不实,或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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