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特供药店申请的通知
关于受理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
特供药店申请的通知
各定点零售药店,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保障大病参保患者的权益,方便患者购买纳入特供管理的药品和医用材料,经研究决定,在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15日期间,受理青岛市特供药店申请。具体申报要求和承担业务所需条件见《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特供药店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一)。请自愿承担特供业务的定点零售药店按照申报要求填写《青岛市医疗保险特供药店申请表》(***二),并准备相关材料报送至市政府二期办公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市南区闽江路7号1617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宋明明 王佳 联系电话:85912732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
***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特供药店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复件 青人社字[2014]30号)
***二:《青岛市医疗保险特供药店申请表》(特供药店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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