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11-01 | 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青人社办字〔2013〕307号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3〕533号)转发给你们,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推荐选拔范围 凡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并被聘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规定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均在推荐选拔范围。重点是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领域中涌现出来的创新型优秀人才,在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专业技术岗位上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在金融保险、外经外贸、财会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专门人才。 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及其他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已获得过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2012年度享受***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不在推荐选拔范围。此前享受***颁发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没有新的重大创新成果和业绩的,也不在推荐范围。 二、推荐选拔条件 根据《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规定,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具有创造性的研究成果,或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获得国家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奖项的主要研究人员; (二)在完成国家或省(部)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和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引进消化高新技术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学术造诣深厚,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以首位作者出版或发表过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著作或学术论文,并获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学科带头人; (四)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卓著,影响较大,并获得国家或省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或者在医疗卫生、农业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服务及其他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作出突出成绩或特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推荐时以近5年(2008年以来)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 三、推荐名额与程序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我市单独下达的推荐指标(专业技术人才4名),综合考虑我市专业技术人才分布情况,各基层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各区(市)和市直主管部门推荐人选不超过3名,其中,至少推荐1名45周岁以下的人选。 市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可直接推荐;市直部门所属或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由市直主管部门推荐;各区(市)所属企事业单位及非公有制等类型企业由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推荐。 推荐过程中,要认真组织专家评议,并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在上报前,将拟推荐人选名单、排序及《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2),采取易于周知的张贴公示公告、内部局域网公示等方式,在拟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四、材料报送 (一)推荐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获奖名称、等级、位次;著作、论文还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要注明位次。 (二)需要报送的材料主要有: 1、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评议和公示情况(***人员要加以注明)。综合报告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单位及电话。 2、《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1)1份。 3、《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2)1份(标准A3纸打印,加盖公章)。 4、《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六公开”监督卡》(***5)2份(加盖公章) 5、其他***材料1套(参阅***3,可根据需要调整内容)。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在审核后退回)、行政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原件及复印件,论文不超过3篇,著作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等主要内容);SCI、EI、ISTP收录证明等;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报送单位公章)。所有材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 6、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4)1份(***人员要加以注明)。 以上提报材料(***材料除外)需要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五、有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重点推荐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长期在基层、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才。 2、报送时间和地点。 请于2013年11月15日前报送至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青岛市贵州路69号409房间),逾期不再受理。 ***:1、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2、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 3、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 4、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材料目录(样本) 5、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六公开”监督卡 6、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1日 (联 系 人:程晋;联系电话:82669089;电子邮箱:zhuanjiafuwu@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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