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博士后有关项目资助的通知
关于发放博士后有关项目资助的通知
日期:2013-09-11 | 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根据《关于实施“青岛英才211计划”加快推进“百万人才集聚行动”的意见》(青办发〔2012〕19号)和《青岛市博士后培养留青计划实施意见(试行)》(青人社发〔2013〕31号)有关要求,定于近期为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和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人员)发放资助(补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补贴)项目
(一)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科研资助
(二)博士后人员项目启动资金
(三)合作导师科研经费资助
(四)在站博士后人员生活补贴
(五)在站博士后人员住房补贴
(六)企业博士后资助
二、申报条件、标准和材料
(一)科研资助
2012年11月5日以后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招收博士后人员进站并开展应用项目研究的,可申领5万元科研资助。
申领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青岛市博士后流动(工作)站科研资助申请表(一式三份,见***1)
2、博士后人员进站通知书
3、开题报告
(二)应用研究项目资助
2012年11月5日以后新进站的承担具有创新性或创业前景应用研究项目的博士后人员,可申领5万元项目启动资金。
申领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青岛市博士后研究人员应用研究项目资助申请书(一式三份,见***2)
2、博士后人员进站通知书
3、开题报告
(三)合作导师资助
2012年11月5日以后每招收一名博士后人员(不含在职人员),合作导师可申领2万元科研经费资助。
申领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青岛市博士后合作导师科研资助申请表(一式三份,见***3)
2、合作导师身份证
3、博士后人员身份证
4、博士后人员博士毕业证、学位证
5、博士后人员进站通知书
6、中期评估报告
(四)在站博士后人员生活补贴
在站博士后人员(不含在职和两年期满未出站人员)可申领2012年11月至2013年8月期间的生活补贴(每月2500元,按月计算)。
申领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青岛市博士后人员生活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见***4)
2、博士后人员身份证
3、博士后人员博士毕业证、学位证
4、博士后人员进站通知书
5、在站博士后人员花名册
(五)在站博士后人员住房补贴
1、设站单位自行为博士后人员提供公寓且单套建筑面积达到75平方米的,设站单位可申领2012年11月至2013年8月期间的住房补贴(按每人每月2500元计算)。
申领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⑴青岛市博士后人员住房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见***5)
⑵博士后人员进站通知书
⑶博士后公寓分配使用花名册
2、设站单位不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公寓,或提供的公寓单套建筑面积达不到75平方米的,博士后人员可申领2012年11月至2013年8月期间的住房补贴(每月2500元,按月计算)。
申领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青岛市博士后人员住房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见***5)
2、博士后人员进站通知书
3、设站单位出具的无公寓或虽提供公寓但未达规定标准的证明
4、领取住房补贴博士后人员花名册
5、租房协议
(六)企业博士后资助
2012年11月5日之前进入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博士后人员,符合《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来青创新创业发展的办法》(青发[2008]19号)和《青岛市企业博士后科研资助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由设站单位领取5万元博士后资助(已享受该政策的除外)。
三、有关要求
(一)以上资助(补贴)项目截止计算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申领工作由设站单位统一办理。请按申报条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9月24日前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除申请表(书)外,其他申报材料均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二)申领资助(补贴)所用表格,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A4纸打印)。博士后公寓分配使用花名册和领取住房补贴博士后人员花名册由各单位自行造册,并由博士后人员签字。各设站单位要认真组织申领,准确核对相关信息,完整提供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无误,并按报送时间及时报送。
报送地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士后工作处(青岛市市南区贵州路69号)415房间3号窗口
邮箱:zhuanjiafuwu@126.com
联系人:邱严严 曲荣研
联系电话:82669083 82669089
(三)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及设站单位申领的优惠扶持资金是专项资金,各单位要建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不得虚报、截留、挤占、挪用。
***1:青岛市博士后流动(工作)站科研资助申请表
***2:青岛市博士后人员应用研究项目资助申请书
***3:青岛市博士后合作导师科研资助申请表
***4:青岛市博士后人员生活补贴申请表
***5:青岛市博士后人员住房补贴申请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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