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青岛市第二届家庭服务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青岛市第二届家庭服务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3-08-12 | 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家庭服务业促进会
关于组织青岛市第二届家庭服务业
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家庭服务业规范发展,提升家庭服务从业人员技能水平,扩大家庭服务业影响力,根据《2013年青岛市区域(专项)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实施意见》(青人社字〔2013〕20号)精神和年度工作安排,拟于8-10月份组织青岛市第二届家庭服务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专业设置
本次竞赛共设置养老护理、母婴护理、育婴师三个竞赛专业。
二、时间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8月底前,具体竞赛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地点
见***。
四、报名条件
具有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在各家庭服务机构工作6个月以上的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各家庭服务机构负责组织、发动并汇总本单位报名资料,统一到各报名点报名。
五、报名材料
(1)青岛市第二届家庭服务业技能竞赛报名表及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表格可在青岛市家庭服务业促进会网页(www.qdhrss.gov.cn/jtfw)“相关”栏目内;
(2)个人身份证和职业资格证书(专业能力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个人近期免冠黑白2寸照片3张。
六、有关费用
本次竞赛不收报名费,参赛选手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参加赛前培训,费用自理。
七、奖励办法
竞赛结束后,根据竞赛名次给予参赛选手以下相应奖励:
(一)职业资格认定
凡理论知识、实际操作两项考核成绩均合格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所参加竞赛工种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母婴护理员专项技能竞赛合格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高级母婴护理师专项技能证书。
(二)破格晋升
获得各工种(专项技能除外)前三名、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破格晋升一个等级的职业资格(最高可晋升到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三)破格推荐
获得各工种(专项技能除外)竞赛第一名、具有技师资格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参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高级技师评审,并可推荐参加“青岛市首席技师”、“青岛市有突出贡献技师”等评选。
(四)颁发荣誉证书
根据竞赛成绩,按照不超过决赛人数一定比例的标准,由市家庭服务业促进会授予金牌荣誉称号。
(五)颁发奖金
获得各竞赛专业前六名的参赛选手,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八、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参赛。各会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参加家庭服务业技能竞赛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动员、鼓励从业人员参与比赛,通过比赛提升技能、增进交流,共同推动家庭服务行业发展。
(二)周密组织,严格审核。各会员单位要严格审核参赛人员资格条件,严禁提报虚假材料。对提报虚假材料并查实的,除取消参赛资格外,还将追究参赛单位有关责任。要妥善处理好参加竞赛和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到竞赛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三)加强沟通,确保效果。各会员单位在组织过程中遇到问题或有何意见建议,可通过各承办单位反映或直接与市家庭服务业促进会秘书处联系。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竞赛活动顺利实施。
***:各专业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青岛市家庭服务业促进会
2013年7月31日
***:
各专业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综合报名点(受理全部竞赛专业报名工作)
青岛市家庭服务业促进会(利津路20号甲),联系电话:83809325 83809317
二、养老护理专业
青岛市养老服务协会(青岛市延安三路135号福彩大厦21B),联系电话:83897916 83872716
三、母婴护理专业
青岛泉林一家人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漳州二路123号香港花园大公馆2号楼1楼),联系电话:85931234 85934567
四、育婴师专业
1、青岛双展职业培训学校(李沧区枣园路26号百通大厦3号楼1701室),联系电话:88967756 66765757
2、青岛市市南区洞庭湖路11号1单元603室,联系电话:187****9612,联系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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