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7-05 | 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组织、政工)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3〕4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9、20日举行,设《综合法律知识》(客观题)、《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客观题)、《企业管理知识》(客观题)、《企业法律顾问实务》(客观题)4个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19日
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20日
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2002〕21号)以及《关于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人发〔2005〕55号)要求执行(见***1)。 三、报名办法
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3年7月16日9∶00至2013年7月30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即时在线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表经本人签名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由所在单位统一将考生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退回)、学历或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报考材料报送至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机构、市直及驻青单位人事处(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人事档案的可到青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各区、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考试机构)办理。
初审时考生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2.单位盖章后的《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格式见***3);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报名材料汇总初审的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自行确定。考生及各单位务必在所属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材料。
在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仔细,若因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部门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进行。此项考试共设两个确认点,西部确认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5楼),东部确认点:青岛海尔路人才市场(崂山区海尔路178号,留学生创业园一楼大厅)。
请各主管部门于7月29日至7月31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按就近原则到任一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具体截止时间为7月31日16:00。现场确认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的《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2.报考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身份证只提供复印件)及复印件;
3.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汇总表(见***3);
5.申请免考的考生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老考生须提供报名表、2012年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汇总表(若无准考证,按新考生提供材料)。
(三)考试收费
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4〕196号)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2013年7月29日9:00-2013年8月1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sdrs.gov.cn)查询本人审核状态,审核通过的考生务必在上述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请各考生考后妥善保管准考证,必须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证领取考务费***(贵州路69号321房间)。
四、其它事项
(一)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或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3科)的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内容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应于2013年10月14至20日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打印准考证。
(四)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在济南市和青岛市。
(五)考试信息采用新版PTMIS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为:
考试名称 | 级别 | 专业 | 考试科目 |
030. 企业法律顾问 | 04.考全科 | 01.企法4科 | 1.综合法律知识 |
2.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 |||
3.企业管理知识 | |||
4.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 |||
02.免2科 | 01.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注册测绘师 | 2.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 |
4.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 |||
02.企业管理 知识 | 3.企业管理知识 | ||
4.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 |||
01.免3科 | 01.企法1科 | 4.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
(六)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严格审查报考条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并在考前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1.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3.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2013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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