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2年度评审通过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和高级经济师职务资格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关于对2012年度评审通过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和高级经济师职务资格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日期:2013-01-23 | 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有关单位:
山东省工程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于2013年1月10日至13日召开了评审会议,对申报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职务资格人员的全部材料进行了评审;山东省经济专业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于2013年1月17日至19日召开了评审会议,对申报高级经济师职务资格人员的全部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山东省经信委公示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按要求对我市工程正高及高级经济师评审通过人员组织异议期的公示,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13年1月23日至2013年2月17日共15个工作日。请各主管单位按规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反馈到原单位,及时予以公布,并广泛征求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意见。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2013年2月1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者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提出具体意见。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精神写出书面材料,并附上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群众有异议的,有关单位要及时调查了解清楚,提出处理意见。异议期结束后2天内(2013年2月19日前),请各主管单位将征求意见的方式、群众意见和单位意见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地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市南区贵州路69号407房间)
联 系 人:张 强
联系电话:82669085
附:1、山东省经信委关于工程正高公示的通知地址(http://www.sdetn.gov.cn/portal/zwgk/xxgk/zwgkml/tzgg/tz/webinfo/2013/01/1357***********7.htm)
2、山东省经信委关于高级经济师公示的通知地址(http://www.sdetn.gov.cn/portal/zwgk/xxgk/zwgkml/tzgg/tz/webinfo/2013/01/1357***********6.htm)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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