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度外国文教专家
聘请资格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2〕553号),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单位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全市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年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做好本辖区范围内有关单位的年检工作。本年度年检的时间是至。
二、年检内容
(一)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工作政策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外国专家管理制度建设、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人员配备情况;
(三)外国专家安全防范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是否制定防范措施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对涉及安全、政治、宗教等方面的事件是否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五)外国文教专家标准合同(工作条件、工资标准、生活待遇、医疗保险等)和合同***的执行情况,处理合同纠纷的典型事例、经验和教训等;
(六)聘请工作的主要成绩和重要成果及经验,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具体整改措施。
三、年检程序
(一)各有关单位在年检时间内提交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年检自查报告(***1)、聘请情况统计表(***2)(以上需纸质材料1份,电子版1份)、《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原件(内芯),办学许可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材料。
(二)根据各有关单位年检材料的报送情况,抽取一定比例进行现场检查。
(三)根据各有关单位提交的年检材料,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拟办意见。
四、有关说明
(一)本次年检为督促各单位外国专家管理人员学习国家和省有关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工作政策法规,增加了对各单位外国专家管理人员《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常识问题》(***三)的测试环节,请各单位组织外国专家管理人员填写(答案不能打印),随年检材料一并提交,测试结果将计入本次年检。
(二)各单位在提交年检材料时,需同时提交在职各文教专家授课作息时间表(所有外文需翻译成中文,中、外文各一份)。
(三)本年度未聘请外籍教师单位,需提交情况说明。连续两年未聘请外籍教师的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等部门将根据本次年检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暂缓注册的意见。
(四)材料受理的最后期限是,对逾期未提交年检材料的单位,视同未参加年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等部门将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暂缓注册的意见。
(五)相关文件表格请登录http://hrss.qingdao.gov.cn “相关”栏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俊杰、陈迪
电 话: 85911893 传 真:85912092
地 址:青岛市闽江路7号政府二期办公楼1715室
E-Mail: qdyzb321@163.com
***:1、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单位年检自查报告
2、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单位聘请情况统计表
3、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常识问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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