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青岛市2011年度安全生产专业水平资格认证结果进行异议期公示的通知
关于对青岛市2011年度安全生产专业水平资格认证结果进行异议期公示的通知
日期:2011-11-24 | 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直、驻青、区市各单位人事主管部门:
青岛市2011年度安全生产专业中高级水平资格认证工作于2011年11月17日举行。
根据规定,现对我市2011年度安全生产专业中高级水平资格认证通过人员进行异议期公示,要求各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对所属通过人员组织公示,公示期自2011年11月23日至2011年12月13日,共计1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精神写出书面材料,并附上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期结束后5天内(12月20日之前),由主管部门将以下材料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及时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处。
报送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贵州路69号)407 室。
电子邮箱:rsjzjc@126.com
附:1、2011年度工程系列中高级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认证结果公示情况核实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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