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申请纳入青岛市工伤保险康复机构评估情况公示
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管理办法》(青人社〔2011〕7号)规定,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青岛市黄岛区人民医院)和青岛市湛海医院申请工伤保险康复机构进行了审查和评估。经审查评估,上述机构符合我市工伤保险康复机构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正式发文公布,批准其承担工伤康复业务。
[br] 如果对公示单位的相关资格有异议,可直接向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反映,反映问题可通过来人、来电或来信等形式,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反映内容必须真实可靠,提供真实证据。对非实名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
[br] 公示时间:2011年3月22日-4月4日
[br]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br] 受理电话:85912359
[br]受理地址:青岛市闽江路7号16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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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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