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公务员核心能力培训班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举办公务员核心能力培训班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0-05-11 | 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举办公务员核心能力培训班
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人事(组织、政工)处:
根据《关于2010年开展公务员核心能力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0〕62号)精神,经研究,今年,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采取集中调训的方式,在青岛行政学院举办5期处级公务员核心能力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范围
市直机关的处级(不含处长)公务员和2009年度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其中,市直机关已参加2009年公务员核心能力培训班的处级公务员,不纳入此次集中调训的范围。(具体名额分配见***1)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
培训分判断形势、科学创新、应对危机、依法行政等4项专题内容。主要学习上级有关当前国内外形势的分析报告,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战略、重大部署和有关政策规定,创新思维、工作的基础理论和方法,公共危机管理的基本原理、方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程序和要求等。
培训采取案例式教学模式,利用专题辅导与案例分析、研讨交流与模拟训练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加强对学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锻炼和提高。
三、培训时间、地点
每期培训班学制1周,具体时间为:
第一期5月24日--28日,第二期6月7日--11日,第三期6月21日--25日,第四期11月15日--19日,第五期11月22日--26日。
培训地点:青岛行政学院(青岛市委党校)综合楼。
四、有关要求
(一)今年的公务员核心能力培训,列入市领导干部科学发展能力提升工程,调训情况纳入年度全市公务员管理与队伍建设绩效考核。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计划名额,组织选调参训人员,确保完成调训任务。第一期培训班的参训人员,请于5月14日前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其他期次的人员名单,请于5月21日前报送。
(二)培训期间,参训人员一律不得请假。学员的出勤、纪律及参与教学互动、研讨交流的情况,作为培训考核的主要内容。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不合格者不予结业,年度公务员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且必须参加其他期次培训班。
(三)为提高学习培训效果,请参训人员在每期培训班开班前一周时间内,登录青岛行政学院专门设置的共用邮箱(用户名:hexinnengliban@163.com密码:nengli)教学案例材料,按照教学要求提前熟悉有关材料,进行认真思考,并做好参训前的调研准备工作。
(四)第一期培训班的参训人员,请于5月24日8:30--9:00到青岛行政学院2号楼报到,报到时请携带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及资料费100元,9:10在综合楼216教室参加开学式。
(五)第二期至第五期公务员核心能力培训班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培训处 周培荣
电 话:85913091 85911380(传真)
联系人:青岛行政学院进修部 李毅民
电 话:85908309
***:1.2010年公务员核心能力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报名表
二○一○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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