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政策问答
1、本次招聘人员的范围和条件是什么?
答:应聘人员除具有招聘简章中统一规定的招聘条件外,还应符合每个岗位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2、对毕业生的学历及相关证书获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答:往届毕业生报考,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必须在报名开始日前取得,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时必须出具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不能安排参加面试;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学历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0年7月31日前取得。
3、硕士以上学历人员能否应聘?
答:可以应聘。
4、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如何处理?
答: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取消和核减的计划转入调剂时使用。
5、这次事业单位考试有没有指定的教材、考试范围、培训班?
答:没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指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取得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者可否应聘?需提供那些材料?
答:对在国外取得学位、学历证书的人员应聘,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方可认定其学历、学位的有效性,同时符合《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7、应聘者可否同时应聘多个岗位?
答:不可以。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确认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单位初审确认,不能更改。
8、填写《2010年青岛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报名表》需要注意什么?
答:填写《报名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完整。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9、关于“相关工作经历、经验及年限”如何理解?
答:岗位资格条件中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经验、年限要求的,应聘人员必须具备规定的工作经历、经验及年限才能应聘本岗位。其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10年7月31日。
10、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的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分别由谁组织?
答:笔试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面试、体检及考核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组织进行。
11、填报应聘职位时要注意哪些回避问题?
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12、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人员如何办理?
答: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并按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时,本人或委托他人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13、今年事业单位招聘“加分”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如何办理?
答:由山东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2008年以前招募,含2008年),考核合格,3年内应聘我市市属事业单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报名时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2010年3月9日 9:30-12:00,13:30-17:00到青岛卫生人才市场(市南区栖霞路16号)办理加分确认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要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服务地以及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在青岛人事政务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14、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更改应聘岗位?
答:招聘单位在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初审之前,应聘人员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2010年2月7日24时以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岗位。
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15、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答:对《招聘简章》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联系方式见《岗位需求表》。
16、可否在异地进行资格审查和参加考试、面试?
答:不能。
17、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答:应聘人员需要带本人《2010年青岛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及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从业资格证书以及岗位所需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2010年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18、这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是如何聘用的?
答:经过考试、体检、考核,并在青岛人事政务网公示7天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市卫生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19、体检依照何标准进行?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是否可申请复查?
答:体检标准参照《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和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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