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0〕7号)
各区、市人事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0〕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定于6月19日、20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6月19日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20日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二、报名办法
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0年1月21日至2月9日登陆青岛市人事局考试网(http://rsks.qdpb.gov.cn/)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
资格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见***2。
报名材料汇总的时间与地点由各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仔细,若因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部门会同考试相关业务部门共同进行。请各主管部门于3月1日至5日到青岛市人事局考试中心(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1101房间)办理现场确认及缴费手续。按规定,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报考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
3、《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汇总表》见***3。
三、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8]102号文件规定执行。《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62元;《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68元。
四、其它事项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考生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科,考生可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点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三)《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必须使用考试规定作答用笔作答;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各科考试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五)请报考人员于考试前一周内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rsks.sdrs.gov.cn)打印准考证。因为报考人员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输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六)为便于考生学习,民政部组织专家重新修订了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考试大纲(2010年该科目考试命题以新修订大纲为依据,请注意大纲的最新变化和最新要求)和全部考试指导教材,由中国社会出版社印制发行。教材征订可直接与青岛市民政局政工处联系,地址:青岛市延安三路228号民政大厦2104房间;联系人:赵金喜,电话:85912392。
(七)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严格按规定审查报考条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并在考前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
1、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
2、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
3、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汇总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九日
注:本通知及***可在“相关”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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