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审验工作的通知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
青 岛 市 人 事 局
青人办发〔2009〕350号
关于开展干部教育培训
学时审验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党委组织部,区(市)人事局,市直各单位组织(人事、政工)处:
为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要求,检验我市各级干部参加培训学习的情况,根据《青岛市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制管理办法(试行)》(青组总字〔2008〕26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定于12月份开展培训学时审验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验范围
区市、市直各单位正局级及以下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及市直事业单位市管干部2008年、2009年在职教育、培训、学习的学时完成情况。
二、审验分工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培训职责分工和便于操作的原则,市委组织部负责市管干部和市委各部委、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群团等归口系统正处级公务员的学时审验;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市委各部委、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群团等归口系统副处级及以下公务员的学时审验;市人事局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处级及以下公务员的学时审验。各区(市)党委组织部、人事局负责本区(市)干部的学时审验。
三、审验时间和办法
审验时间定于至30日,具体安排见***1。
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按照《青岛市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制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将2008年、2009年本单位干部参加培训情况,填写《青岛市干部教育培训学时登记证书》,并按规定时间携带学时登记证书、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培训通知、学员名单、考勤记录、培训证书等)、学时统计表(***2)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到相关部门进行审验。
四、有关要求
学时审验是对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进行目标管理,检查各单位完成大规模培训任务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进行学时登记并按要求参加审验。市干教小组将适时对审验情况予以通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 孙佩琳 85911974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干教办: 王 昕 85912153
市人事局教育培训处: 周培荣 85913091
***:1、学时登记证书审验时间安排表
2、干部教育培训学时统计表
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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