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办理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办发〔2009〕221号)
各区、市人事局,市直及驻青各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09〕104号)要求,现将200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予以公布并就证书办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合格标准
200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科目的合格标准为120分(试卷满分为200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科目的合格标准为90分(试卷满分为150分),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的合格标准为72分(试卷满分为120分)。
2009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科目的合格标准为66分(试卷满分为110分),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科目的合格标准为96分(试卷满分为160分),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科目的合格标准为72分(试卷满分为120分)。
二、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站查询考试成绩,网址:http://www.rsks.sdrs.gov.cn/。
三、证书办理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收取合格人员(***1、2)的准考证、两张照片(一、二寸各1张,与准考证同底版,一张贴在登记表照片处,一张办理证书用),填写《资格考试登记表》和《2009年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3、4,可直接在青岛人事政务网http://www.qdpb.gov.cn/或青岛市人事局考试网http://rsks.qdpb.gov.cn/ “相关”栏目打印使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11月16至20日由主管部门统一到考试中心(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1101房间)办理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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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2009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3. 资格考试登记表
4. 2009年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
注:本通知及***可在“相关”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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