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报考公安人民警察人员体能素质测评的公告
根据《2009年青岛市考试录用公安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我市将组织2009年报考公安人民警察人员进行体能素质测评,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范围:
总成绩公布名单中“是否进入体检考察(体能测评)范围”栏内标注“Y”的人员(依据招考简章确定)。
二、体能素质测评集合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5月8日(周五)7:00
地点:山东路人才市场(山东路抚顺路交界)院内
三、测试项目及要求:
测评的项目为:男、女10米×4往返跑,男、女立定跳远,男1000米、女800 米长跑,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
测评依据请查阅:《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和《山东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2)。
测评项目规则、动作规范及评分标准详见***1、2。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素质测评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集合地点,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抵达测评地点后进行点名、分组并照相。
2、参加体能素质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简称“三证”)以确认身份。
3、测评中将严格按照测评规范进行评判。请各考生认真阅读测评规范(***1),
4、考生自行准备运动鞋、着运动装,不准穿钉子鞋。如有需要,可自备饮用水和少量食品。
5、测评时如发现替测违纪现象,直接取消录用资格,并按作弊处理。
6、考生抵达测评地点后,不再接纳任何人进场。
7、测试当天如遇恶劣天气,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1、青岛市报考公安人民警察人员体能素质测评规范
2、山东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
青岛市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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