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岛市人事局文件
青人办发〔2009〕108号
关于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事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9〕2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4日、5日、6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4日:
14:00-17:00 资产评估
:
9:00-11:30 经济法
14:00-16:30 财务会计
:
9:00-11: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14:00-16: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国家人事部,国家财政部颁布的《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人发〔2002〕20号)文件规定执行。关于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考试有关问题,按照《善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见***1)。
三、报名办法
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09年5月4日至15日登陆青岛市人事局考试网(http://rsks.qdpb.gov.cn/ )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打印《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到主管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2;
报名材料汇总的时间与地点由各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仔细,若因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部门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进行。请各主管部门于至5日,到青岛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办理现场确认及缴费手续,按规定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经单位和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的《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报考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
4、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2);
5、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汇总表(见***3);
6、老考生的2008年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无准考证,按新考生提供材料)。
四、考试收费
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执行。
五、其它事项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有效期限实行3年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实行2年滚动管理。
(二)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5科试卷全部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主、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作答无效。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考生应考时就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编辑储存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回收。
(三)为方便考生,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工作由市考试中心负责,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填写《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及参考用书征订单》(见***4)。
(四)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在青岛市设置考场。
(五)报考人员于考试前一周,打印准考证(网址www.rsks.sdrs.gov.cn)。因为报考人员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输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六)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严格审查报考条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并在考前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
1、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3、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汇总表
4、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及参考用书征订单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考试 注册资产评估师 执业资格 考务 通知
青岛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9年4月28日印发
注:本文件及***可以在“相关”栏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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