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市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科级及以下人员培训班次计划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人事(组织、政工)处:
根据中央关于实施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战略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各类收费班次管理的有关要求,为合理设置与统筹安排全市干部培训班次,经研究确定,对2009年市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科级及以下人员培训班次进行计划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市政府各部门及所属单位举办的参训对象为科级(五市科员、大中型企业中层)及以下人员的各类培训班、学历班。
二、 申报、审批程序
1、 各单位根据申报范围,将明年计划举办的培训班次,认真填写《青岛市2009年市政府部门自行举办公务员培训班次申报表》(一式二份),并同时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操作程序如下:
步骤一:登录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在“办事服务”菜单下,点击“部门分类”;
步骤二:在部门分类列表中点击“市人事局”,在“服务事项”中点击“青岛市政府部门自行举办公务员培训班次备案”;
步骤三:点击“网上申报”菜单,按要求填写表单后,点击保存,再点击提交。
2、 市人事局对各单位的申报计划进行初审,报市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列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列入计划的培训班次由市人事局网上审批,并下文公布。
3、 根据《青岛市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制管理办法(试行)》(青组总字〔2008〕26号)要求,凡部门自行举办专门业务、更新知识培训班次和讲座等,也需提前申报,由市人事局备案。经备案举办培训班次,其受训人员可登记相应学时。
4、 对未上报培训班次计划擅自举办收费培训班的部门和单位,将根据《关于严格控制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的通知》(青人办发〔2000〕17号)精神,严肃处理。
三、 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继续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有关要求,结合2009年本单位工作实际和干部成长的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各单位请于11月30日前将《青岛市2009年市政府部门自行举办公务员培训班次申报表》报市人事局教育培训处。
联系电话:85913091;联系人:周培荣。
二○○八年十一月十日
***:《青岛市2009年市政府部门自行举办公务员培训班次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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