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青岛市文化局所属事业单位舞台艺术专业岗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研究,我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舞台艺术人员20人(详见《2008年青岛市文化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舞台艺术人员岗位需求表》),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应聘人员应在35岁以下(197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并符合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部分特殊岗位的年龄和户籍要求见需求表。
(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8日--20日
具体办法是:应聘人员登录青岛人事政务网(http://www.qdpb.gov.cn),《2008年青岛市文化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舞台艺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如实填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qdwhjzgc@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报名登记表(岗位:XXX姓名:XXX)”。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08年11月25日,上午9:00-11:30。
资格审查地点: 青岛市歌舞剧院(市北区兴安路15号)
应聘人员,需接受现场资格审查,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等相关材料及《2008年青岛市文化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舞台艺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应聘人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方能领取准考证,参加面试。
未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的应聘人员可以在资格审查期间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不再接收报名。
其中舞蹈演员考生现场测量身高和身体比例。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答辩和业务考核两种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专家担任,不少于5人,其中主考官1人。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青岛文化网(http://www.qdwhw.com)上公布。
答辩、业务考核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答辩和业务考核成绩所占比例为30%和70%。聘用合格线为总成绩60分(含),由高到低择优聘用。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和有关要求
(一)答辩及业务考试内容
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专业素质和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包括专业知识及技能、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
(二)有关要求
1. 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2. 资格审查合格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并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在规定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报考市曲艺团舞蹈演员的考生于11月25日下午14:00,在市歌舞剧院舞蹈排练厅进行考前训练。舞蹈演员考生面试时需自备舞蹈剧目需要的服装、道具、伴奏带等。
4. 声乐演员考生自备自选曲目的伴奏带。
5.大提琴、小提琴、京剧器乐演奏员需自备乐器。
6.其他事项见《2008年青岛市文化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舞台艺术人员面试信息表》中相关要求。
五、考核体检
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核。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业务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核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六、聘用
通过7天公示无异议的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事部门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事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0532-66606139
政策咨询电话:0532-82865865
***一:《2008年青岛市文化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舞台艺术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2008年青岛市文化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舞台艺术人员面试信息表》
***三:《2008年青岛市文化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舞台艺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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