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贯彻人事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实施意见
各区市人事局、市直各单位、各有关部门:
为落实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 工程”)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快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意见》以及省人事厅等有关部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现就我市贯彻落实“653 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我市从2007 年至2010 年4 年间,在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信息技术、现代服务、现代管理和海洋科技等六个领域,重 点培养5 万名紧跟科技发展前沿、创新能力强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通过专项继续教育,使各领域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及时更新知识,提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提高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从而带动整个领域知识更新和技术创新,推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全面发展,更好地为青岛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责任分解
(一)公需科目培训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基本需要,开展相关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使专业技术人才不断拓展学识,开阔视野,激发创新思维,培养提高学习、实践和创新的整体能力。公需科目由市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每年确定一门公需科目教材,采用讲座、辅导、集中培训、自学或到指定施教机构选学等形式开展培训。每年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参训面要达到1 万人次。 公需科目培训时间一般不超过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学时的三分之一。公需科目突出公益性,严禁乱收费。
(责任部门:市人事局、有关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专业科目培训
专业科目培训以行业为主组织实施。各责任部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协会确定的专业科目、培训大纲和我市确定的培训项目,选派一定数量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参加上级有关部门举办的高级研修班;每年自行组织1-2 期高级研修班;结合我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课题,进行理论研讨、实践操作或其他有针对性地培训活动;充分发挥驻青高校、科研院所的学术技术资源优势和院士、专家、留学回国人员等国内外人才智力优势,充分利用各行业现代远程教育网开展各类培训,鼓励在职自学。具体责任目标是:
--- 现代农业领域: 重点围绕种植业、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化生产、农产品精加工、动植物重大自然灾害预测与减灾、现代林木培育、造林作业设计、经济林栽培管理、林业无公害防治、水资源管理、节水灌溉、农业机械与现代水利等新技术创新与应用,每年培训2200 人,重点培训220 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责任部门: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畜牧局、市农机局)
--- 现代制造领域: 重点围绕 汽车、船舶、电气、机车车辆、海洋工程、环保设备、医疗器械、海水淡化等重要装备及关键设备生产制造以及 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化工橡胶、机 械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的装备、零部件制造装备、测试装备等方面,每年培训1200 人,重点培训120 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责任部门:市经贸委、市外经贸局、市企业联合会)
--- 信息技术领域: 重点 围绕软件与集成电路、 通信工程、信息安全、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和数字视听等信息技术领域的关键技术开展培训。结合信息技术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推广应用,每年培训600 人,重点培训60 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在信息网络安全方面每年培训300 人,重点培训30 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围绕电子政务的推广和普及,利用我市金宏电子政务系统平台,每年培训应用型信息技术人才300 人,重点培训30 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责任部门:市信息产业局、市公安局、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 现代服务领域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青发〔2006 〕22 号) ,重点在金融业、旅游业、现代物流业、创意产业、房地产业、信息服务业、现代商贸流通业、总部经济、中介服务业、会展业等十个现代服务行业,每年培训1600 人,重点培训160 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建委、市经贸委、市外经贸局、市旅游局)
--- 现代管理领域:重点围绕 投融资管理、企业资产重组和上市管理、营销管理、财务管理、质量管理、物流管理、工程管理以及企业制度、结构调整、国际化经营、资源节约与利用等现代管理知识、理论、方法与实务四个方面,每年培训400 人,重点培训40 名高级专业管理人才。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外经贸局)
--- 海洋科技领域:重点围绕海水种苗繁育、养殖模式、病害防治、海洋水产养殖的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化生产、海洋工程、海水淡化、海洋防腐蚀、海洋生物制品等海洋技术成果的转化及关键技术,每年培训1100 人,重点培训110 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海洋与渔业局)
教育、卫生、建设等其他行业领域,可参照本意见的要求做好本行业领域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更新培训。
市科学技术协会发挥部门优势,参与各个领域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每年培训1000 人,重点培训100 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责任部门:市科学技术协会)
市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市继续教育协会,结合六个行业领域的重大专业技术课题,每年举办示范性高级研修班2 个, 并争取列入部、省高研班计划。每年举办4 期面向全市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讲座(简称“四新讲座”)。
(责任部门:市人事局)
十二区市由人事部门牵头,按照本意见每年培训3900 人,其中崂山区、开发区和城阳区各400 人,其他九区市各300 人,各领域重点培训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占10% 。
(责任部门:十二区市人事局)
三、保障措施
为保证 “653 工程”扎实、有序地 贯彻实施, 采用“统一规划,部门牵头,分期完成,逐级落实”的组织方式。
1 、建立青岛市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统一协调和指导全市 “653 工程”的实施工作。成员单位由市人事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经贸委、市外经贸局、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市委市政府计算机中心)、市畜牧局、市农机局、市科学技术协会、市企业联合会等部门、单位参加,每个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见***1 )和一名联络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联席会议根据实际需要召开相关会议,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能和分工开展工作。
2 、建立备案发布制度。各区市、责任部门于每年年底前,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次年的“653 工程”项目计划和项目备案申报表(见***2 )。办公室审核备案后通知有关责任部门和项目主办单位,并核发“653 工程”培训证书编号。同时对备案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和动态管理,对出现严重教学事故、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备案项目内容且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年内培训效果较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搭车考试收费的等不良现象,均暂停或撤销有关项目和培训课程的备案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3 、建立统计管理制度。各区市、责任部门负责登记、统计、汇总“653 工程”培训情况(统计表见***3 ),分别于每年6 月25 日、 11 月25 日 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平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报送有关情况。
4 、规范证书发放和学分登记。各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每年参加包括“653 工程”在内的各类继续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2 天或72 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和取得的学分情况,由施教机构在“653 工程”培训结业证上进行登记,市级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原有的《继续教育培训证书》继续使用。
5 、积极筹措经费,确保“653 工程”的实施有相应的经费保障。各级人事部门和各“653 工程”参加部门要积极筹措经费,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向“653 工程”投入。列入“653 工程”范围的相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 〕16 号)规定的按职工工资总额1.5%-2.5% 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确保落实到位。
四、有关要求
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653 工程”已经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是“十一五”期间我国继续教育的一项重要工程。各区市、责任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实施“653 工程”工作的认识,将贯彻实施“653 工程”纳入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各级人事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会同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各区市、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规划,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抓好落实。
2 、实行施教机构准入制度,加强收费管理。在“653 工程”实施过程中,各区市、责任部门要选择专业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能够保证培训质量、市场信誉好的施教机构开展培训。充分利用驻青高校和各级继续教育基地优势,加强相关领域的培训力度。施教机构要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严禁乱收费。对培训质量差,不按规定收费的施教机构取消其相应的培训资格。
3 、加强宣传工作,及时宣传推广培训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各区市、部门要经常沟通,注意总结交流培训工作情况,定期不定期地宣传好人好事。办公室要及时了解工作动态,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掌握培训情况,并通过网络、编辑信息等形式将外省市有关经验做法及时通报各单位。
***:1 、青岛市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2 、青岛市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继续教育项目备案申报表
3 、青岛市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培训情况统计表
二 ○○ 七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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