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和技术侦察初级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公安厅《关于做好2005 年度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和技术侦察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办发〔2006 〕135 号)文件精神,我市公安机关2005 年刑事科学技术和技术侦察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经刑事科学技术和技术侦察专业初级资格评审委员会 7 月11 日无记名投票评审,申报24 人,通过19 人。现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异议期公示,公示期自7 月14 日至25 日(10 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向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进行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精神写出书面材料,并尽可能附上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电话:85817743 -108
附: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二 〇〇 八年七月十四日
2005 年青岛市公安机关 刑事科学技术和技术侦察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技术侦察专业:
乔聚刚 张 伟 刘大涛 杨锦勇 李海涛 姜 澎
王海朋 徐 健 王宝峻 于洪涛 闫 飞 马德亮
温海容
刑事科学技术专业:
刘 俊 郭 龙 高永廷 刘松涛 秦晓刚 田世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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