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石化区安全生产监控中心2008年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和《关于核准2008年开发区(黄岛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青人办发[2008]71号),现将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石化区安全生产监控中心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石化区安全生产监控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详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石化区安全生产监控中心2008年招聘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不含委培、定向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等其他条件。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08年7月23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石化区分局综合处(黄岛区秦皇岛路与海河路交界处)。
报名联系电话:0532-86859220。
4、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填报《黄岛石化区安全生产监控中心2008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4张(背面书写姓名);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或相关证明材料1份;派遣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5分(每人最多加5分)。在办理报名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5、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6、招聘职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录用1人的,取消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紧缺急需岗位报名达不到1:3比例的,可适当放宽。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考查报考职位所需要的相关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等,不指定教材。
2、面试。主要考查报考职位所需要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相关能力。
按各招聘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紧缺急需岗位达不到1:3比例的,按一定比例进入面试。
3、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百分制总成绩。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在开发区政务网上公布。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招聘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计划录用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如用人部门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多名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工作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和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招聘人员,经7天公示无异议的,发给《事业单位录用人员通知书》,拟聘人员凭《事业单位录用人员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落户等有关手续。新录用人员需按《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青开办发〔2005〕27号)规定签定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录用后,如果发现录用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取消录取资格。
(二)青岛开发区监察局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532-86859220
监督举报电话:0532-8698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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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石化区安全生产监控中心2008年招聘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表》
2、《黄岛石化区安全生产监控中心2008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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