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国山东第四届海内外高端人才交流暨经贸项目洽谈会的预备通知
关于举办中国山东第四届海内外高端人才交流
暨经贸项目洽谈会的预备通知
各市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充分利用海内外人才资源,为加快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省政府和人事部定于今年
11
月
17
日至
19
日在济南联合举办“中国山东第四届海内外高端人才交流暨经贸项目洽谈会”。大会的具体承办工作由省人事厅和济南市政府共同负责。为确保这次大会圆满成功并取得实效,现将大会筹备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要内容
(
一
)
海外人才交流暨经贸项目洽谈会。
在会前进行充分项目对接的基础上,
有针对性地邀请一批掌握资金、技术和专利项目的高层次海外留学人员参会设立展位,推介携带的专利项目、高新技术及来鲁创业意向,与省内需求单位进行对接洽谈;组织各市到会设立展位,发布人才项目需求信息,推介招商引资项目,并与海外留学人员进行项目洽谈和对接;有重点地组织经济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及省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大中型企业到会设立展位,与海外留学人员进行洽谈交流,集中引进一批高新技术合作项目和高层次人才。
(
二)
组织开展“外国专家(
企业家)
山东行”活动。
以我省半岛加工制造业基地建设发展对高新技术项目的需求为重点,邀请国外机械制造、生物制药和
IT
等领域的高层次专家到我省相关企业推介技术合作项目,寻求合作伙伴;邀请外国专家
(
企业家
)
赴有关企业或单位考察投资环境,开展技术项目指导;有重点地组织我省相关企业与他们进行项目对接,为我省企业开辟对外合作渠道和引进外资、技术项目牵线搭桥。
(
三)
组织国内高层次人才招聘与技术项目交流
。吸引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高层次人才携带技术项目自行参会,进行合作洽谈或求职;召开针对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人员的专场人才招聘会,组织我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国有大中型企业到会设立招聘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组织部分驻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到会设立展位,招收进站博士;通过中国博士后基金会邀请国内部分博士后,在提前对接建立联系的基础上到大会设立展位,推介专利和高新技术项目。
(四)举行“齐鲁友谊奖”颁奖仪式。会前进行“齐鲁友谊奖”的推荐和评选工作,大会期间举行颁奖仪式。
二、参会人员
大会计划邀请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代表和部分留学生组织负责人
150
人;邀请海外高层次专家
(
企业家
)45
人;邀请
100
人。
大会期间,各市、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省属大型企业集团、有关高等院校分别组团参会与国内高层次人才、海外留学人员和外国专家(企业家)对接洽谈。
三、大会时间地点和主要日程安排
大会定于
四、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
为使本次大会圆满成功并取得实效,展示“海洽会”山东特色的会议品牌,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要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
一)
抓紧组织项目需求信息的收集工作。项目需求信息是对接洽谈的基础,各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抓紧收集本地、本单位各类人才、科技、经贸需求与合作信息,尽快通过山东海外人才项目信息网(www.sdlx.sdrs.gov.cn)
向海内外发布,并做好项目对接的相关准备工作。信息收集工作要突出重点,着重收集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或本地、本单位急需的项目。
(
二)
重点做好项目对接工作。各市、各单位招商引资、招聘人才智力项目和海内外参会人员提供的专利、技术项目,都将通过山东海外人才项目信息网面向海内外公布,进行网上对接。各市人事局和省直有关单位要注意***本市、本单位网上公布的需求项目,及时了解项目对接的进度情况;同时,要积极做好海内外人才报名所提报项目信息的宣传推介工作,组织好本地、本单位企事业单位的网上对接和联络工作。要注意从各地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引进人才的实际需求出发,做好项目对接工作,在确保浏览对接数量的同时,注重提高对接质量,通过网上提前对接增强相互了解,提高大会洽谈的成功率。
(三)认真做好
外国专家(企业家)需求项目的征集工作。各市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按省人事厅《
关于征集国外专家(企业家)需求项目的通知
》(鲁人办发
[2006]121
号)要求,组织好项目的筛选、报送工作。
五、切实加强对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大会筹备工作,成立中国山东第四届海内外高端人才交流暨经贸项目洽谈会筹备委员会,
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任筹委会主任,人事部、国家外专局有关司局领导和省人事厅、济南市政府负责同志任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任筹委会成员。各市人事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参会的筹备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市人事局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参会的有关工作,抽调力量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做好人才技术和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的收集汇总、推介和网上对接工作,同时做好组织本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参会洽谈工作。各市要确定专职联络员,具体负责与筹委会办公室的联络和项目对接工作。
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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