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青岛市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暨山东省政府自筹经费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大企业:
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暨山东省政府自筹经费出
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申请受理工作的顺
利进行,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06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鲁
教外字
[2005]21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06年2月10日至3月1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详见《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
章》。
三、申报材料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自2006年起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后,须将申报的材料打印一式两份,交至市人事局引智办。网上申报的要求,请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www.csc.edu.cn
。
四、市人事局引智办受理全市非教育系统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暨山东省政府自筹经费出国留学的申报工作。
五、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本年度公派出国留学申报的宣传工作,要根据各单位的实际需要,把好单位推荐关,并认真填写好单位的推荐意见。
六、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及省人事厅的要求,由市人事局代收申报人员的报名费、专家评审费,每人500元。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信息。
联系人:高杰
王娟
联系电话:85911347
联系地址:青岛市闽江路
7号206室
附:
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见青岛人事政务网“相关”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