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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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11月26日发表
青岛市人事局文件
青人办发[2006]4号
关于转发《关于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人事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山东省人事厅《关于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办发[2005]24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单位请按有关要求准备材料(一式六份),并于2006年1月10日前报市人事局专家服务中心(徐州路90号),逾期不再受理。
二、有关表格请到山东人事信息网
(www.sdrs.gov.cn)或青岛人事政务网(www.qdpb.gov.cn)上查阅。
联系电话:85802320转105、117
联 系 人:史建军 姚明芳
二○○六年一月六日
主题词:博士后 工作站 申报 转发 通知
青岛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6年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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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12:05:5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