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5年青岛市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
青岛市外国专家局
青外专发[2005]07
号
关于下达2005
年度青岛市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2005
年度引智专家项目及出国(境)培训项目申报情况,经青岛市引智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报经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核同意,我市共有32
项列入国家2005
年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2
项列入国家2005
年软件集成电路引智专项项目计划、2
项列入国家2005
年东欧及独联体引智专项项目计划、8
项列入青岛2005
年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2
项列入国家2005
年审批类出国(
境)
培训项目计划。以上项目累计获得国家引智专项经费资助159
万元,同比去年增长26%
。
为进一步落实好今年的项目计划,确保项目执行质量和执行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目分类
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分为G
、S
两大类。G
类项目是:项目单位尚无合适的外国专家人选,需要委托市外国专家局聘请外国专家。S
类项目是:项目单位已有合适的外国专家人选,自主聘请不需要市外国专家局推荐专家。
二、
项目执行
凡列入计划的G
类项目,从2005
年3
月
—
12
月,我局将会同项目单位通过网上洽谈、国际人才交流项目洽谈会等多种方式联络境外专家组织,落实适当的外国专家人选,经供需双方达成一致后,通过国家外国专家指定的外国专家来华接待渠道安排来青执行项目。
凡列入计划的S
类项目,从2005
年1
月
—
12
月,项目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时报到我局的外国专家人选,邀请外国专家来青执行项目。外国专家来华的国际机票及中转安排均由项目单位负责。
三、
项目总结
凡列入计划的项目,需在外国专家来青前10
个工作日内上报我局外国专家在青工作计划,项目执行结束后14
个工作日内上报我局《项目执行情况表》及专家工作照片2
张。以上材料需报打印盖章原件及电子版。
四、
项目经费
凡列入计划的项目,国家和市两级财政将给予引进人才专家经费资助。资助方式、标准、范围严格按照国家外国专家局《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外专发[2001]7
号)执行。
1
、引智经费资助范围
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的开支范围包括:国际旅费、专家零用费、专家食宿交通费、城市间交通费、突出贡献奖励费和其他费用。
国际旅费是指从专家所在的国外居住地到中国入(出)境口岸之间的往返经济舱国际机票费用。国际机票的金额不能超过资助标准,国际机票的金额低于资助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额核销。如外方提供国际机票,则不再资助国际旅费。
专家零用费是指资助不支付工薪报酬的专家在华工作期间用于个人的费用补贴。专家零用费按专家在华工作实际天数发放,即从专家入境日起至出境日止的天数,最高资助30
天。专家零用费标准为100
元人民币/
天。项目单位须写明专家姓名、国籍、起止日期、天数及合计,由专家亲笔签名后加盖单位公章。
专家食宿交通费是指专家在华工作期间的住宿费、餐费和市内交通费。专家食宿交通费按专家在华工作实际天数计算,即从专家入境日起至出境日止的天数,超出资助标准部分由聘请单位支付。专家食宿交通费标准为每天400
元,最高资助30
天。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专家入(出)境口岸至工作城市的中国境内交通费。城市间交通费超出资助标准部分由聘请单位支付。
2
、引智项目资助标准
32
个国家引智项目资助标准一般为2.5
万元人民币/
项(含国际旅费、专家零用费、专家食宿交通费、城市间交通费等);8
个市级引智项目资助标准一般为1.5
万元人民币/
项(含国际旅费、专家食宿交通费等);2
个国家软件集成电路引智专项项目资助分别金额为30
万元和15
万元、2
个国家东欧及独联体引智专项项目资助金额分别为10
万元和15
万元、2
个国家审批类出国(
境)
培训项目资助金额为39
万元。
3
、引智项目经费核销办法
项目单位需在项目执行结束后14
个工作日内填写《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经费决算表》(***4
),连同以上开支项目***原件及复印件报到市外国专家局,统一进行经费核销。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军
电话:5912092
5911347
传真:5911347
地址:闽江路7
号市政府二期办公楼206
室市外国专家局
邮编:266071
http://www.qdp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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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qdwzj@public.qd.sd.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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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〇〇
五年五月二十三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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