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公示工作的通知
深人社函〔2018〕1084号
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根据《深圳市安委办关于推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公示制度的通知》(深安办〔2018〕170号)要求,为做好我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公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主要负责人必须面向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书面承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确保员工安全健康,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承诺内容
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订《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承诺履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实施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完善设备设施与作业安全管理、进行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等职责并承担未履职带来的相应法律责任。
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可通过“深圳安监”微信公众号或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承诺书》模板(见***1),也可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在《承诺书》中主动增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内容。
三、进行公示
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主要负责人在《承诺书》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所在街道安监部门备案,并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张贴公示;单位设有门户网站的,应同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首页公示。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在完成上述公示工作后,应在3日内登录“深圳安监”微信公众号或扫描微信二维码(见***2),进入“《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管理服务”界面,在线签署、登记确认《承诺书》备案情况,以便市安委办动态统计《承诺书》签订及公示情况。
四、其它要求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公示是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于2018年10月1日前完成《承诺书》的签订备案工作,并在公示后3日内完成在线签署、登记确认《承诺书》备案情况工作。
特此通知。
***:1.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模板)
2.“《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管理服务”二维码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9日
(联系人:林浩,联系电话:8812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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