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获得2016年度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助的企业进行中期考察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局、各新区组织人事局,各留学人员企业:
根据《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6〕10号),我局拟对获得2016年度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助的留学人员企业进行中期考察。
为做好此项工作,请各区人力资源局、各新区组织人事局对2016年度获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助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请获资助的留学人员企业(附表1)在8月31日前将企业考察表(附表2)、申报项目执行情况表(附表3)、资金使用情况表(附表4)、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及2017年8月份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包括基本信息、许可经营信息、股东信息、成员信息)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按注册地址所在行政辖区报送至各区人力资源局或各新区组织人事局,申请开展实地考察。
请各区人力资源局、各新区组织人事局在考察结束后,于9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市外国专家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圳人才园6069室)。本通知及其***可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官方网站(http://www.szhrss.gov.cn)进行。
特此通知。
***:1.深圳市2016年度(第十七批)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助企业中期考察名单
2.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使用中期企业情况考察表
3.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项目执行情况表
4.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使用中期情况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