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网上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人:
为进一步简化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从即日起,我市开展网上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留原有的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方式,增加网上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方式。申请人可以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申请,也可以自行进行网上申请。
二、网上申请的鉴定种类及条件(详见***),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在网上申请。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网上申请的网址https://gs.szsi.gov.cn/gsjdyy。
四、申请人在网上申请受理成功后,自行打印一份《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网上申请通知书》,并按通知书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准时到鉴定现场参加鉴定。当次未参加鉴定的,本次网上申请作自动撤销处理。
五、网上申请受理成功后,申请人不得自行修改鉴定信息。在现场鉴定日前,申请人可到社保经办机构修改或撤销。
六、申请工伤与病情关联性鉴定,由工伤认定部门直接出具委托书并受理。
七、申请复审鉴定,非因工负伤(因病)职工合同期满(合同期内)劳动能力鉴定,由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受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网上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类型及条件
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