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取消部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18年11月22日发表
各区人力资源局、各新区社会建设局,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各有关单位、人员:
为做好***取消部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后续工作,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部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2 08:21:4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