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技工院校实训设备以奖代补评定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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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11月07日发表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本级实训设备“以奖代补”资金使用和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人社发〔2015〕221号)精神及专家组评估结果,经研究,现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从7月10日至7月14日,监督电话65200865。
第一档次:
海南省技师学院
海南省三亚技师学院
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
第二档次
洋浦经济开发区技工学校
海南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海南省技校万宁分校
第三档次:
海南省技校澄迈分校
海南丽波技工学校
海南新东方烹饪技工学校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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