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
Admin - admin
于2018年10月28日发表
根据《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京政发﹝2017﹞29号)的规定,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期将从2018年9月1日开始。今年的参保缴费工作是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的第二年,为确保缴费工作顺利开展,朝阳区社保中心集中安排部署工作开展:一是成立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小组,中心指派专人负责对辖区内的各类学校进行工作指导,对辖区内各街乡安排专管员对接社保所工作人员落实具体工作;二是针对学校和社保所参保人群的差异化,分别制定精准培训计划,明确业务经办要求、系统模块操作、问题解释口径;三是扩大宣传范围,充分运用网站、微信、宣传栏等方式讲清政策,做到家喻户晓,确保应保尽保;四是强化***落实,实行定期统计,通过社保所、社区、学校等参保单位向参保人员推广网上平台自助缴费,提高缴费成功率。
;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2 08:20:0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