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第三届百名英才遴选活动高技能人才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西城百名英才激励计划”的意见》(京西发〔2010〕11号)精神,区人力社保局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第三届西城“百名英才”遴选活动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高技能人才队伍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大力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围,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吸引、聚集和激励更多人才投身到区域发展转型、管理转型各项事业中,为服务“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在北京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进程中走在前列贡献力量。
二、领导机构
成立西城突出贡献人才奖(高技能人才)专业评审组(见***),统筹负责第三届西城“百名英才”遴选活动中高技能人才的专业评审工作。专业评审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三、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面向西城区属企、事业单位中的技能人才;区域内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包括对区域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驻区中央、市属企事业单位中的技能人才,含港澳台、外籍人士。
四、遴选原则
(一)突出性原则。注重对候选对象主要成就和突出贡献进行评审,同时兼顾其在职业(岗位)上所获得的职业资格或荣誉,确保推荐对象是本行业领域的突出人物,个人职业技能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得到业内广泛认可。
(二)全面性原则。注重候选对象的贡献与西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关联性,同时注意统筹兼顾行业(工种)分布等要素。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增加公众参与度。把遴选工作作为提升百名英才对西城归属感的过程。
(三)发展性原则。注重候选对象现有业绩评价的同时,充分考虑候选对象的发展前景、示范带动作用以及所在行业对西城区发展的贡献。
(四)公正性原则。严格评审标准、评审程序,保证评审的公开、公平、公正。
五、遴选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的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富有创新意识,努力传承传统技艺、弘扬民族文化,注重先进技术推广及人才培养,在各行业、领域中具备精湛专业技能,取得国家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职业(岗位)上掌握有被社会公认的高超技能、技艺,水平达到或超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并在本市有重要影响。
(二)在本单位所开展的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及技术攻关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突出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在本市有重大影响。
(三)总结摸索出在同行业中公认的先进操作方法,或创造了同行业突出的生产、销售记录,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四)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培养后备技能人才上,在传授技艺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五)在工艺美术、古建保护、文物修复、古籍整理等传统行业和领域,为继承传统技艺、弘扬民族文化做出突出贡献。
原则上各单位每个职业(工种)只可推荐1名高技能人才作为“突出贡献人才”的人选,且被推荐对象应在与本职业(工种)一致的岗位上工作。推荐为“优秀青年人才”人选的,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遴选程序
(一)组织报名。(2017年12月-2018年1月31日)
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指导基层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以组织推荐方式进行报名,并完成报名材料的提交工作。
(二)资格审核。(2018年2月1日-2月13日)
专业评审组办公室依据评选条件,对各单位上报的推荐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和分类,按照不低于1.5:1的比例初选出候选对象,并根据高技能人才分布情况选定专业评委、制定评审细则。
(三)专家评审。(2018年2月26日-3月2日)
组织召开评审会,由专业评审组采取评分投票的方式,在候选对象中评选出10名左右高技能人才推荐为“突出贡献人才”。符合“优秀青年人才”评审条件的初步人选直接推荐至团区委。
(四)征求意见。(2018年3月5日-3月9日)
征求区纪委等相关部门及区主管领导意见。
(五)会议研究。(2018年3月12日-3月16日)
召开区人力社保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拟认定的初步人选,并确定最终公示名单。
(六)系统公示。(2018年3月19日-3月23日)
对拟认定的初步人选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推荐人选。
(七)结果上报。(2018年3月底前)
专业评审组办公室将评选公示结果及相关材料,上报至区遴选评审委员会。
***:西城突出贡献人才奖(高技能人才)专业评审组名单.doc
区人力社保局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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