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结论公示(2018年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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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10月21日发表
为确保病退鉴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鉴定,现将鉴定结论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7日,公示期内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来电或来信向市劳动保障服务指导中心(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举报。
举报电话:23392900
来信地址:和平区大理道60号天津市第一工人疗养院院内,邮编:300050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结论(完全)公示名单(2018年第19期)
天津市劳动保障服务指导中心
(天津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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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08:23:3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