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社局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函〔2016〕466号)和我市检查工作实施意见(徐人社函〔2017〕1号)的相关要求,市人社局自今年1月下旬至5月底对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根据省厅工作要求,我市检查工作采取本级自查和上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经办机构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内部控制的管理与监督等五个方面存在的风险点与风险防范措施。
自今年1月起,我市各级人社部门积极组织对本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自查,自查地区面达到100%。3月21日起,市局社保基金监督处牵头成立专项检查组,分别对我市铜山区、贾汪区、丰县、睢宁县、新沂市、泉山区等六个地区进行了实地检查,抽查地区面达到50%。
对本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联合检查组已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上报整改任务表,明确时限,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之后市局还将适时组织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加强对各经办机构的督促和指导。
我市将以本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经办服务行为,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同时,总结本次检查中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强化监督措施,积极开展部门联动检查,不断提升监管能力与执法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