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考录下的暖心举措——余姚市拟将事业单位面试试场搬入病房
从2018年开始,余姚市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工作预案将新增一项内容。离预产期不足三天的孕妇和产后不满三天的产妇如入围面试,因身体原因确实无法前往面试考点参加面试的,由考生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组织人事部门核实同意后,面试当天在做好监督工作确保信息隔离的前提下,可设立流动面试试场,待考生所在面试组其他考生全部面试完毕后,将试场整体转移到考生所在病房对其进行面试。这一举措是余姚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在构建阳光考录过程中的又一人性化暖心举措。
自公务员推行“凡进必考”以来,余姚市在参照国家公务员公开考录具体办法的基础上,于1998年出台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规定(试行)》,规定全市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也必须和公务员招考一样,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招聘,从而迈出了事业单位录用制度改革的重要一步,也开创了宁波市乃至浙江省事业单位正常补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的先河。近20年来,余姚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不断完善和创新工作方法,做好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打造“阳光考录”。
作为人事人才的一块主要工作,余姚市各级领导对招聘工作都相当重视。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来都把事业单位招聘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点工程来抓。组织人事部门也把事业单位招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遵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自觉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文件和各项招聘制度;同时,积极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活动,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竭力为广大考生提供人性化、便利化、透明化的服务,大力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近些年来,余姚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过程中,各类温馨提示越来越多,服务保障举措越来越完善,之前曾针对个别特殊考生单独设置笔试试场,现在又拟将面试试场搬入病房,为进一步构建营造暖心、和谐的人事考试环境作出了新的尝试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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