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获评全省人社系统先进集体
日前,海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获评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近年来,海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秉承“公平正义、阳光仲裁”的工作理念,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全程调解”工作方针,实现了区劳动仲裁案件的“快调、快立、快审、快结”目标。2015年至2017年,海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548件,按期结案率达到100%,年度结案率、调解率分别达到96.5%和72%。
一是完善平台队伍建设。建立三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基层组织网络,即1个中心、17个分中心、265个调解小组、1548 家规模以上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有效开展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升级改造标准化数字化仲裁庭,实现阳光高效办案,仲裁庭被评为省示范仲裁庭。
二是创新调解工作机制。构建“一核多联”区域一体化劳动调解模式,建立企业(商圈)、社区、镇(乡)街道、区联合调解中心的三级调解网络框架的,实现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重心下沉和关口前移。
三是优化仲裁调解服务。采取“帮扶帮带”的方式对基层调解组织的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提升基层调解专业能力;通过多部门联动、定期约谈等方式以及“送法入企”“送法下基层”等活动,建立劳动纠纷的源头化主动预防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在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