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积极做好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落实和非招采药品申报工作
近期,余姚市人社局医保经办机构根据药品支付标准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安排,组织人员抽查了乐华医堂姚江店、同济堂四明西路店等两家零售药店,重点检查医保药品零售价与医保支付标准比对、公示情况。两家药店总体情况良好,正准备新标签对医保支付价进行公示,其中1家药店打算刻制同意按医保支付价购药的印章,参保人购药后需在印章上签名确认。
为引导医药机构合理定价,有效缓解参保群众“看病贵”难题,余姚市人社局积极做好医保支付标准落实和非招采药品申报工作。除开展专项检查外,还组织民营医疗机构、单位内部医务室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集中培训,做好政策解读,要求各单位从4月1日起执行2018年省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药品种类从原来的1219种增加5710种,范围从去年的公立医疗机构扩大到全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同时,督促民营医疗机构把握时间节点,抓紧做好非招采药品申报工作,最终在非招采平台上申报药品1种。
下阶段,该局将随时关注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执行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情况,加强监督管理,根据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业务指导,并要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工作人员耐心细致解答参保群众相关疑问,处理好可能出现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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